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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47号)

阅读次数:5900 信息来源: 颍上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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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6日起,有序恢复全县餐饮经营场所堂食服务、农贸市场经营活动等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餐饮经营场所堂食服务。除现有封控区、管控区外,有序开放餐饮单位堂食服务。现有封控区、管控区待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解封通告下发后,有序恢复堂食服务。

二、有序恢复农(集)贸市场经营活动。全县农(集)贸市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经营活动,各农(集)贸市场要做好食品安全和场所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三、有序恢复各医疗机构正常诊疗活动。各医疗机构必须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做好信息登记、报告,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按照转诊流程将发热病人转至指定发热门诊进一步治疗。

四、有序恢复开放景点景区。全县各景点景区对阜阳市内区域恢复开放,景点景区室内场馆暂不开放。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基础上,要安排专人在入口处严格查验安康码、行程码和测温。

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县市场监管、商务粮食、卫生健康、文旅体等部门要加强对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压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各乡镇要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行业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同时,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认真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经营单位落实安康码、行程码查验和测温等防控措施。


颍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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