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头条

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通告!

阅读次数:3381 信息来源: 颍上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1-04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随着外出工作人员返乡,流动更加频繁,人员更易聚集,疫情输入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科学精准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让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健康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落实分类出行

 

1.如果您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按国家要求请您留在当地过节;如果您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边境口岸城市或者属于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希望您尽可能留在当地过节,确需来(返)阜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做好健康监测;如果您在低风险地区,确需来(返)阜的,请做好旅途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2.在省外工作的阜阳市民,回阜过节的,希望您能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岗位人员还需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向所在单位报备,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阜阳市内各交通场站均设有免费核酸采样点,请您抵阜后,配合属地防疫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任何情况下,都希望您能够在来(返)阜之前,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并在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4.近14天以来,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的来(返)阜人员,以及与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阜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进行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防控措施。

 

 

 

5.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时刻保持警惕,提倡非必要不出省,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要跨境出行;倡导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带头在阜过节,尽量不出省境。

 

 

 

6.各县市区要统一汇总辖区内各社区(村)疫情防控报备电话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安排熟悉防控政策人员24小时值守,方便群众与相关村(社区)取得联系,咨询疫情防控相关问题。

 

 

 

二、严把交通关口

 

7.请广大旅客积极配合各交通运输场站、高速出口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通行等防控措施。

 

 

 

8.各交通运输场要加强站内客流引导,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口罩佩戴等个人防护,避免人员集聚。

 

 

 

三、减少人员聚集

 

9.节日期间,请广大市民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市民“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10.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和线下培训,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举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必须举办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

 

 

 

四、加强人物同防

 

11.境外来(返)阜人员在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严防隔离场所和家庭成员交叉感染。

 

 

 

12.进口冷链食品在首次进入我省的24小时前,需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行网上报备;在市内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和监管部门要严格查验“五证”(检验检疫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证明、省内出仓证明);在市内消费环节,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集中监管仓一线工作人员实行“双绿码、核酸检测”上岗制,作业期间,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实行“三集中、一隔离”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进仓和离岗要求。

 

 

 

13.对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要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组织作业、谁消毒”原则,及时进行报备。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对货物、集装箱、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建立货物流转信息登记台帐和消毒台帐;一线工作人员作业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制度。

 

 

 

14.市民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物品。

 

 

 

五、强化场所防控

 

15.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措施,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

 

 

 

16.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影院、网吧、游艺厅、酒吧、KTV、游泳馆、健身房、洗浴中心等)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17.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人员聚集性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督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暂时关停,经整改验收合格的场所方可对外开放。

 

 

 

六、做好个人防护

 

18.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19.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到商场、影院等人群聚集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交谈;到景区游玩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遵守各公共场所的防疫措施。

 

 

 

20.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用,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接种疫苗

 

21.希望广大市民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尽早接种疫苗,确保应种尽种。

 

 

 

22.请全程接种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及时主动接种加强针。

 

 

 

八、严格落实责任

 

23.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和谎报病情、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4.各级党政机关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得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擅自“层层加码”,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到我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期限。

 

 

 

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