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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2号)

阅读次数:1895 信息来源: 颍上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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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活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告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活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告》《关于文化旅游体育服务场所复工复业的补充通知》精神,现就加快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部分生活服务业复工复业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范围

对前期已基本全面复工的住宿、餐饮、理发、家政、家电维修、人像摄影、洗染等居民生活服务业,进一步落实精准防控措施,推动其复工达效。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即日起有序恢复开放。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即日起恢复省内经营活动。

二、经营场所管理

(一)做好安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把人员、物资、设施设备和原材料安全关口,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监督哨”督导。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进店须知进行书面张贴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位置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集聚。从业人员必须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等自我防护措施,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体温超过37.3℃者不得上岗,及时按规范就医诊疗。

(二)强化消杀通风。停业后首次恢复营业的消费场所要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开放后继续加强营业场所消毒清洁,确保室内空气流通,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三)建立追溯制度。各类经营主体要注意收集消费者的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在保护消费者隐私的前提下,做到能追溯到每一名消费者。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四)抓细防控措施。积极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控制度。各经营主体必须安排专人维持秩序、查验“安康码”、检测体温,督促提醒消费者戴口罩。鼓励采用线上预约方式进行消费,严格控制营业场所客流,保持进店人员安全间距不小于1米。文化场馆要采取实名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做好人员限流工作。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疏导、分流,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发现业主、员工及顾客存在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社区(村)和疫情防控“监督哨”,及时按规范就医诊疗。

三、落实防控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措施,确保属地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要将各类经营服务业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管理员制度,加强联防联控,做好跟踪服务指导。

(二)落实监管责任。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指导,进一步发挥“一哨三员”(疫情防控“监督哨”、复工复产复业联络员、社区网格员、城管执法员)作用,跟踪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主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类经营主体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业主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要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颍上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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