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入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8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境外返颍来颍人员,是指自3月2日以来,从境外返颍来颍的颍上籍或目的地为颍上以及在颍驻留、停留的入境人员。
二、所有境外返颍来颍人员到达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疫情防控和外出务工服务点人员报告个人真实情况,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通过其他交通工具进入颍上县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告。
三、所有拟入境返颍来颍人员及家庭成员(亲属)或工作单位、接待单位,应提前48小时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本人、境外亲属、单位职工、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返颍航班、车次、活动轨迹等相关情况,协助做好相关联络跟踪工作。
四、所有酒店、宾馆、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境外返颍来颍人员时,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要求,第一时间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并向所在社区(村)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五、所有从境外到颍上县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无差别执行相关防控措施,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
六、各乡镇要压实属地社区(村)干部、医务人员“两格”包保责任,按照全面排查一人不漏、集中隔离一人不漏、核酸检测一人不漏、对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及时诊治一人不漏“四个一人不漏”要求,切实抓好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通过上门找人、疫情防控和外出务工服务点找人、发动居民找人等方式,扎实做好居民小区(自然村)境外返颍来颍人员梳理摸排工作。
七、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各类单位和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境外返颍来颍人员排查处置各项防控措施,强化信息共享,形成联防联控合力。
八、各社区(村)、单位、新闻媒体要加强入境返颍来颍人员疫情防控宣传动员,引导入境人员自觉做好信息申报,鼓励城乡居民发挥监督作用,发现和举报身边入境隐匿人员。
九、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境外返颍来颍人员隐瞒不报、隐匿行踪,未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经核查属实,视情节给予举报人2000-5000元奖励。
十、凡违反本通告要求,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返颍来颍人员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属地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入境返颍来颍人员未按规定主动申报登记、隐瞒旅居史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颍上县境外返颍来颍人员举报电话:110、4426188。
颍上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