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主题活动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阅读次数:3078 信息作者: wmw 发布时间:2018-12-05
[字体:  ]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迎接“国家宪法日”的到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良好氛围,推动法治颍上建设,2018年12月4日上午,颍上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来自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监所科的检察官走上街头,在颍城邮政广场设立法治宣传点、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接待群众来访、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法律、公益诉讼等法律常识。

宪法日,看颍上检察官用行动为宪法打call!

群众咨询民事问题

宪法日,看颍上检察官用行动为宪法打call!

副检察长级检察员高平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

宪法日,看颍上检察官用行动为宪法打call!

现场解答

宪法日,看颍上检察官用行动为宪法打call!

今天降温,气温很低,大家为群众服务的热情不减

宪法日,看颍上检察官用行动为宪法打call!

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不少群众带着法律问题前来咨询,涉及邻里纠纷、房屋买卖等,检察官们热情解答,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受到群众的称赞。

宪法日,看颍上检察官用行动为宪法打call!

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