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文明[2017]12号
关于表彰2017年第一季度“颍上好人”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颍上好人”月评活动的通知》(颍文明[2017]9号)文件精神,县文明办开展了月评“颍上好人”活动。经过推荐、评议、审定、投票、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孙静娴等20人2017年第一季度“颍上好人”荣誉称号。
这些“颍上好人”集中展示了颍淮儿女乐善好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的精神风貌和高贵品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要求,是全县人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宣传“颍上好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广泛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好人、崇尚好人、礼遇好人的浓厚氛围,使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成为全县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为实现我县“全市打头阵、全省创一流、全国有影响”的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颍上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2017年第一季度“颍上好人”名单
一、敬业奉献好人(5人)
孙静娴 颍上县国税局工作人员
李光亚 颍上县六十铺中学教师
朱 杰 颍上县地税局南照分局工作人员
朱华静 颍上县夏桥中学教师
江胜长 颍上县市监局工作人员
二、孝老爱亲好人(7人)
孙国梅 颍上县西三十铺镇邢庄村村民
何本林 颍上县鲁口镇何台村村民
赵长芬 颍上县红星镇吴寨村村民
周 美 颍上县红星镇尹寨村村民
徐恩颍 颍上县慎城镇龙门社区居民
曹国华 颍上县慎城镇胜利社区居民
施金娣 颍上县黄坝乡大集村村民
三、见义勇为好人(3人)
李 付 颍上县慎城镇杨圩村村民
王守全 颍上县十八里铺镇胡台社区居民
靖红存 颍上县耿棚镇新店村村民
四、助人为乐好人(5人)
王 凤 颍上县半岗镇村民
张 敏 颍上县南照镇敏思幼儿园园长
邹 清 颍上县鲁口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徐永全 颍上县八里河镇尤湖村村民
晏 平 颍上县黄桥镇新庙社区村民